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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所有居民楼均要有信报箱 建设单位承担费用

2011-08-26 14:57:00    作者:张歆然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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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邮政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应配合邮政部门加强建设邮政信报箱、报刊亭、邮政服务网点等工作。


制图:尹婷

    本报菏泽8月25日讯(记者 张歆然)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日前出台了《关于促进邮政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应配合邮政部门加强建设邮政信报箱、报刊亭、邮政服务网点等工作。

    《通知》要求,新建城镇居民楼要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配套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由建设单位承担,邮政部门参与竣工验收;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城镇居民楼未按照规定设计、设置信报箱的,应当补建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居民楼建设单位承担。

    据菏泽市邮政局党群办副主任李昌庆介绍,现在全市尚未配备信报箱的居民楼还有很多,邮递员只能将其信件放在传达室或收发室,实在不行就要挨家挨户地送,既影响工作效率又影响时限。“现在家家都是防盗门,信件也不可能从门缝里塞进去,遇到家里没有人的情况很麻烦。将信件放在家门口不安全,再跑一趟又影响工作效率,居民楼信报箱的配备不管是对我们的工作还是对居民的生活,都会有很大帮助。”

    《通知》还要求,因城镇规划改造需要拆迁邮政服务网点的,拆迁单位应当与邮政企业协商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城乡规划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原地或异地重建的,要保证营业面积不减少、社会用邮方便、服务标准不降低,建设费用由征用、拆迁单位承担。

解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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