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桑海波彭东
□实习生康丽
本报5月6日讯物价部门规定每小时看车费2元,看管员上来就让交4元钱。在车主的质问下,看管员表示是收取了两小时的费用。车主对此表示不满:停车多长时间还不一定,先收两小时的停车费再停车的做法不合理。
5日下午两点多,记者驾车来到泉城路附近采访,当把车停放在县西巷的路边停车场时,一位女看管员走上前来收费。“停车收费4元。”她掏出票夹子来说。“每小时不是2元,咋收4元钱?”记者表示不解。“停车费就是4元。”看管员也没有多解释。
当记者明确表示按照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停车费应为每小时2元时,这位看管员又改口称,4元是两小时的停车费。当记者表示停车不会超过1小时,她才收下2元钱让记者离开。
不少市民也有类似的遭遇。日前,市民何先生驾车到黑虎泉西路附近购物,当把车停放在周边一家停车场时,看管员走上前收取4元的停车费。何先生疑惑咋比其他停车场收费贵了一倍,看管员解释说就是这样规定的,由于赶时间,何先生只好掏出4元钱交上。
对于部分停车场的这种做法,车主大多表示不满。车主何先生说,如果不了解情况,很可能就稀里糊涂地交了钱,只有多问上两句,看管员才会解释这4元钱是2小时的停车费。
一位看管员则向记者诉说这样做的“苦衷”:一个停车场停放几十辆车,通常只有一两名看管员,有的时候根本忙不过来,稍微不留神,有的车主开车一溜烟就跑了,追也追不上,只好先收费再停车。他说,大多数人停车都要超过一个小时,所以干脆一次先收两个小时的。
对于看管员的解释,一些车主并不认同,车辆停放多长时间不一定,上来就收两小时的费用不合理。也有车主对看管员的工作表示理解,看管员工作的确比较辛苦,车主同时表示预收两小时的停车费不是不可以,但应该明确告知车主,然后根据实际停车时间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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