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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院执行通告 洪楼贵和昨仍开门营业
2008-05-08 08:46:00 作者:董从哲 实习生 吕毅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5月7日讯 济南首例商业包租诉讼案再起波澜。被法院限令5月7日前腾出海蔚商业广场相应房屋的济南“洪楼贵和”,至下午5时仍在“正常经营”,原告方面表示,希望各方“尊重法律”“遵守判决”。
  海蔚商业广场分洪楼贵和中心店和海蔚商城两部分,由山东杰森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成立的济南洪楼贵和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和山东海蔚商城有限公司运营。据开发商——济南世纪海蔚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祥利透露,“这个‘洪楼贵和’仅仅是买的贵和的冠名权,它和海蔚商城的法人代表都是李建纯一人。目前拖欠我们1000余万元房租。”
  据悉,根据此前的判决,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4月29日将公告贴到了洪楼贵和商场的大门旁,责令杰森实业和洪楼贵和在5月7日前腾空海蔚商业广场3号、4号楼地下负一层房屋,“否则将强制执行”。
  今日上午9时许,记者在花园路洪楼贵和店内看到,虽然客流稀少,但“贵和”整个营业场所秩序井然,没有一点“大限临头”的紧张样子。地下一层营业员对记者说,他们没有接到任何要整理货架或者撤走货物的通知,“撤出海蔚广场纯是谣言”,这里一切正常。而一些物业人员对记者的询问则显得比较谨慎,“我们没有收到要闭店的相关通知,也不接受记者采访。”对于记者的其他询问,则以“不知道,不清楚”回答。
  在济南世纪海蔚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祥利好像对对方没有如期执行法院通告早有准备:“我们之间没有什么和解协议,他们目前没有任何动作,拖欠房租赖着不走,不配合法院……我们应该相信法律,不希望法院的判决得不到执行。”孟总介绍,4月底法院贴出的通告,当天上午就被撕掉了一张,正门处的那张还被宣传画盖得死死的……我们希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在执行过程中能排除干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公司目前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垫付了海蔚商城业主租金近2500万元,而这些资金本应是被告方所要支付的。”
  而当记者对“洪楼贵和”办公室进行采访时,此处以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并告诉记者可以去泉城路贵和那边采访。在杰森实业公司,值班人员也声称相关负责人“到鲁能开会去了”,预约以后才能安排采访。
编辑: 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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