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7日讯 6日,本报报道了济南市民朱林陪双腿残疾的妻子游园本该免费却吃了“闭门羹”一事,引起有关部门重视。济南市园林管理局有关负责人7日下午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新规下达的文件,但将按照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确定的优惠原则,即刻通知济南市区8家公园执行。 6日,本报以《新法规拗不过内部通知?》为题,报道了济南市民朱林5月4日陪双腿残疾的妻子游园时,未享受到5月1日开始实施的《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中的“陪护免费”优惠,公园给出的答复是“尚未收到有关部门的通知”。 军队退休干部蔡老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认为规定已颁布并确定了实施日期,自实施日起就有法律效力。读者老惠也认为,“公园是否收到文件并不是公园是否开放的前提条件”。也有市民对公园的做法表示理解,山东大学学生小波认为,公园按规章办事无可厚非,关键在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规,相关文件应提前下发到公园”。 7日下午,济南市园林管理局表示了对此事件的关注和重视。园林管理局风景园林管理处和经营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尚未收到《山东省残疾人优惠扶持规定》下达的文件,此前对新规有关内容并不知情。 经营管理处工作人员从有关网站查询到该规定后,表示将按照新规确定的残疾人游园优惠标准,即刻向济南市趵突泉公园、西郊森林公园、中山公园、济南市动物园、济南植物园等8家公园下达电话通知,并将尽快下发书面通知。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新规开始实施后,公园就应该按规定执行有关优惠标准,遇到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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