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8日讯 2006年10月,黄先生在海蔚广场租赁商铺做服装销售时,向海蔚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蔚商城”)交纳了4000元的装修保证金,并规定3个月内返还。但由于海蔚商城打官司,押金至今也未返还给黄先生。 黄先生介绍,2006年10月,他和朋友在海蔚商城租赁了一楼的一间商铺,准备销售某品牌高档女装,当时负责商铺运营的是海蔚商城。随后,海蔚商城通知他和其他一些店主,为了保证商户装修不损坏房屋,应在装修前交纳4000元的装修押金,验收合格后,海蔚商城从中扣除水电费、卫生费350元,剩余的3650元会在3个月内退还。 然而,由于生意不好,黄先生在当年12月底关闭了刚装修完的店面,到外地做生意。次年1月,黄先生向海蔚商城询问装修押金的退还事宜,被告知海蔚商城正在打官司,账户已被冻结,退款的确切时间由领导决定,让他再等等。此后黄先生多次电话联系,得到的仍是这一答复。 今年4月初,黄先生再次和海蔚商城联系,工作人员给他的答复依然是让他再等等,其他店主的装修押金也没有退。本月7日,他看到海蔚广场商业案进入执行阶段的报道,担心再拖下去更拿不回押金,便再次拨打了海蔚商城的电话,不料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8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洪楼贵和地下一层的海蔚商城办公地了解相关情况,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确实拖欠部分商户的装修押金,但目前公司官司尚未完结,一旦资金到位,就会打电话通知商户退款,请商户先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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