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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企事业单位参建公租房可获政策优惠

2011-04-28 09:13:00    作者:   来源:生活日报  

 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要按比例配套公租房;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大高校投资建设公租房……27日召开的济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济南市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暂行规定》,鼓励公租房建设多样化。

  5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宅要按比例配套公租房;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各大高校投资建设公租房……27日召开的济南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传来消息,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济南市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暂行规定》,鼓励公租房建设多样化。

  支持企事业、高校等社会力量参建公租房

  “我们要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来做这件事情。”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建国表示,济南市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项目建设,甚至可以回购一批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合格、设施配套相对齐全的既有住宅,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比如符合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小产权房。

  鼓励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开发区及产业园区和各类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济南市将给予政策优惠。“企业建,我们给政策,有条件的市属企业也可以参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高立文表示,近期将尽快出台《关于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暂行规定》,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土地自筹资金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进一步拓宽建设渠道。“在本市范围内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根据规模、区位、性质,按照不同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济南将积极实施配建制度,公租房建成后由政府无条件回收或有偿回购,或由政府投资先期建设,土地“招拍挂”时由土地竞买人竞买,开发企业也可按应配建比例另择区域购买符合要求的住宅,进行指标置换。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

  济南市将为公租房建设设立专项奖励资金

  为鼓励社会力量建保障房,济南市将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承建单位、县(市)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张建国表示,济南将加大市级财政对保障房建设项目的投入,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作为廉租补贴资金,政府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7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住房保障奖补资金。

  公租房建设配套政策5月10日前出台

  为提高效率,济南将开辟公共租赁住房和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涉及多部门审查审批的,采取现场联合办公的方式,统一开工前期手续的审查办理。济南市领导小组批准的建设项目,允许边开工建设,边补办相关手续,在4个月之内完善工程开工前期所需条件。

  “要尽快研究出台配套政策,5月10日前,要拿出政策来。”张建国要求尽快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关于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管理的实施意见》都将在近期出台。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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