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4 09:57:00
刘文忠 来源:济南日报本报5月3日讯(记者 刘文忠)
日前,市政府发布《关于大力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今天下午召开的《意见》通报会上了解到,年底我市将拿出部分公租房进行申请试点,大量申请则需等到明年。
年底进行申请试点
目前我市6个公租房建设项目已取得积极进展。按照《意见》规定,除新建公租房外,还可收购、转换、改造一批不违反城市规划、建筑质量合格、设施配套相对齐全的既有住宅,转化为公租房。
通报会上,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高立文表示,目前房管部门已收购部分房子作为公租房房源,准备在年底搞申请试点,实际操作一下,积累一些经验,公租房大量申请则需要等到明年。
新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
《意见》要求确保各公租房项目建设进度,当年的建设项目8月底前全部开工。而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所有新建公租房项目要在9月底前开工。济南规定的开工时间比省里要求提前了一个月。对此,高立文表示,虽然速度上要求很高,时间上有点紧张,但有信心8月底前全部开工。《意见》同时要求开辟公租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明确审批承诺时限,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多部门审核审批的,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采取现场联合办公的方式,统一办理开工建设相关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公租房项目,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确保开工日期并及时完善相关手续。
一批相关配套文件将出台
高立文透露,为加快公租房建设,除此次发布的《意见》外,近期还将陆续出台一批相关配套文件,包括公租房准入条件、申请条件、管理办法等。
按照《意见》,我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市有关部门将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为增加公租房的来源,我市还将实行配建和收购既有住宅的办法,这方面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使公租房的来源渠道更加量大面广。为防止公租房回到原来福利分房的“老路”,相关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也正在拟定中。
外来务工人员要纳入保障范围
按照我市公租房建设目标,“十二五”期间将建设公租房10万套,力争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保障形式,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左右。公租房要在全力保障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住房职工等群体的基础上,逐步将有稳定职业并在我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高立文表示,“十二五”期间把有稳定职业、在济南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步纳入保障范围没有问题,时间不会太长,将通过运作一至两批积累经验、快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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