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城管联合五部门重拳整顿渣土车

2012-03-06 08:55:00来源:济南日报作者:陈加宝 韩霄鹏
    本报3月5日讯(记者 陈加宝 见习记者 韩霄鹏)为进一步净化渣土运输市场,加强运输单位及车辆管理,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五部门,自即日起对全市核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所属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渣土运输市场准入资格,推动渣土整治走向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
    审核不合格率达5%停业整顿
    市城管局渣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渣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年度复核将强化审核标准,对渣土车密闭装置、电子信号系统和驾驶员持证上岗等环节严格审核,复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规范化是对渣土运输单位审核的首要前提。运输单位应确保有固定办公场所、相对固定停车场,以及健全完善的运输管理、现场管理和日常管理制度。对参加年度复核的运输单位,其所属车辆复核合格率低于95%的,暂停其渣土运输资格。年度复核合格的运输单位,渣土管理部门将核发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核准证,拿到“通行证”才能上路运输。对复核不合格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核准建筑渣土运输单位资格。因运输单位所属渣土车辆年度复核合格车辆不足10辆的,一律取消该运输单位准入资格。
    取消不达标车辆运输资格
    市城管局渣土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渣土车审核内容更加精细全面,共涉及四大类、11个小项,其中包括车辆合法证件、车容车貌、车头单位简称和门徽、悬挂车辆牌照、城建号牌、随车安装电子信息标签等方面,不达标车辆将取消运输资格。
    据介绍,复核时间为3月5日到5月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年度复核或延期复核申请的车辆,取消其渣土运输资格,所属运输单位需收回城建牌。凡运输车辆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安排复核,逾期不参加复核的收回城建牌。对于通过年度复核合格的车辆,渣土管理部门将发放年度复核合格标志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上岗证,复核不合格的车辆需到核准备案的改装企业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收回城建牌,取消建筑渣土运输资格。
    渣土车司机需考取“上岗证”
    车辆要“持证”运输,司机也要“持证”上岗。渣土管理部门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复核人员将查验驾驶员驾驶证、交通局上岗证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结业证等相关资料。验证合格者领取建筑渣土运输驾驶员上岗证,才能上岗开车;未取得交通局上岗证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结业证的驾驶员需及时培训,取得交通局上岗证及结业证的驾驶员领取建筑渣土运输驾驶员上岗证。渣土运输车辆须相对固定1名以上取得“上岗证”的驾驶员。运输车辆要更换驾驶员,须由车主向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提出申请办理。驾驶员无“上岗证”的暂缓其年度复核,渣土车拿到运输“通行证”之前,渣土司机必须首先拿到“上岗证”。
    41辆违法违规渣土车受处罚
    日前市城管局通报了2011年度全市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考核情况,41辆渣土车因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约谈、黄牌警告、停运整改、驱逐市场等处理。其中,鸿飞振宇公司严重违规处置运输建筑渣土,给予停运整改1个月处罚;济南宏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运输单位违规累计扣分满60分,给予书面警告处罚;对车号为鲁AE3229、鲁A47775、鲁A72967、鲁AD2967、鲁AD2916的5辆乱倒渣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渣土车,给予驱逐出渣土运输市场处罚;对车号为鲁A58067、鲁AM2768、鲁AD0123、鲁AM0020、鲁AE3278的5辆有擅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渣土车,给予停运整改1个月处罚;对车号为鲁A02319等13辆违规累计扣分满20分的渣土车,给予黄牌警告处罚;对车号为鲁A39500等18辆违规累计扣分满10分的渣土车,给予约谈处罚。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我市首次探索实行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审核及年度复核制度,目前共有71家运输单位1626辆运输车辆复核合格,151辆未过关。该负责人还表示,从即日起开通市民有奖举报电话16039,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渣土车,碰见乱倒渣土、渣土洒漏、擅闯红灯等违章行为后,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查证属实的一律给予50—200元奖励,现场抓获的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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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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