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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六部门联合发通告取缔腊山立交桥南马路市场

2012-03-22 09:05:00    作者:崔荣杰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提要] 近日,本报有关“化学鸭血”的连续报道不仅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取缔销售鸭血等食品的腊山立交桥(段店立交桥)南的市场。

    生活日报3月21日讯(记者 崔荣杰)近日,本报有关“化学鸭血”的连续报道不仅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发文,取缔销售鸭血等食品的腊山立交桥(段店立交桥)南的市场。
    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济南市公安局、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取缔腊山立交桥南二环西路食品半成品违法经营活动的通告》。
  通告指出,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二环西路及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相关区域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打击食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中的相关条文,经研究决定,对腊山立交桥南、二环西路两侧,市中、槐荫两区交界处的无证照食品加工经营业户予以清理取缔。
  通告强调,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有关人员应立即停止在上述区域内的食品半成品违法加工经营活动。否则,依法从严处理。
  除要求停止在上述市场的违法经营活动,通告还要求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和业户严禁购买上述无证照业户生产加工的食品半成品,依法堵住了无证加工食品的消费流向。
  除禁止相关经营和消费活动,为彻底消除无证食品,文件还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无证照食品加工经营业户提供仓储(冷库)、加工场地(厂房)出租等条件,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这也是为了从源头上来消除安全食品隐患,没有了加工厂地,无证食品也更能从根本上得到禁止。”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此次的取缔,也是从源头、经营到消费全方位的治理。
    通告指出,市中区人民政府、槐荫区人民政府组织、会同公安、城管、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缔上述区域的无证照加工经营活动,综合整治该区域道路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得知该市场要取缔,住在附近的居民王先生十分赞同,“一方面这些无证食品不能再销售了,市场取缔了,我们的生活也不受影响了,周围环境和交通都能得到很大改善。”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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