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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教育救助

2011-07-12 11:34:00    作者:张建丽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低保 教育考试院 大学新生 教育救助 新生入学
[提要] 为解决寒门学子入学费用,济宁市民政局今年将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教育救助,给予城乡低保家庭高等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救助金。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

  为解决寒门学子入学费用,济宁市民政局今年将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教育救助,给予城乡低保家庭高等入学新生一次性入学救助金。


  记者了解到,根据《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符合救助条件的学生为:在济宁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了今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并且是经过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另外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


  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于8月15日前,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高等院校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等其他证明材料。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申请人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连同证明材料一并于8月25日前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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