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5 16:32:00 我要评论
王海龙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济宁8月24日讯(记者 王海龙) “以前每个月拿着工资折取钱,竟不知道自己的养老保险费却已经缩水了一半。”日前,刚从一家银行辞职的李娟(化名)向记者反映,自己每月工资3000多元,而所在劳务派遣公司却以去年济宁市最低月缴费基数1484元为自己缴纳了社会保险。记者调查发现,在劳务派遣行业内,不少职工社保都出现“缩水”的情况。
“如果不是更换工作办理社会保险费的续接,我还真不知道我的缴费基数竟然这么低。我这一年多的月平均工资在3000元左右,派遣公司却以最低月缴费基数1484元给我们缴费。这实在太不公平了……”23日上午,曾在一家银行信用卡部工作的李娟向记者表示,工作一年多,直到辞职后才知道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竟然缩水了一半。当李娟到银行询问自己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时,却被单位领导告知,她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用工合同,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费都是派遣公司来操办,所以李娟只能到所属的派遣公司交涉。
无奈之下,李娟又来到所属的劳务派遣公司,仔细了解后发现,自己部门的二十多个同事的社会保险费都是执行的最低月缴费标准。
李娟仔细算了一下,自己一年多的工作时间里,业绩最好的时候每月能领到七千元左右,最差的时候每月也能保证有两千多元,如此平均下来每月的工资3000多元。但是社会保险缴费却一直是按照2010年济宁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484元来缴纳的。
依据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单位承担20%,按照最低标准,派遣公司一年内为李娟缴纳了3561.6元的养老保险费。但是如果按照李娟的年度工资总额来算,派遣公司应该为她缴纳7000余元的养老保险费,如此算来,派遣公司所交的养老保险费缩水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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