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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定175家机构 定点养老护理报销9成

2012-07-04 08:22:00     作者: 贾峰    来源: 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长期医疗护理 青岛市 175家机构
[提要]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人社部门了解到,随着青岛市《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青岛市首批共有175家机构参与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中来。此次列为定点的医院和养老院,共为住院增加了2000余张床位。定点机构名单可登录青岛人社网(http://www.qdhrss.gov.cn)查询。
    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人社部门了解到,随着青岛市《关于建立长期医疗护理制度的意见(试行)》的实施,青岛市首批共有175家机构参与到长期医疗护理保险中来。此次列为定点的医院和养老院,共为住院增加了2000余张床位。定点机构名单可登录青岛人社网(http://www.qdhrss.gov.cn)查询。

    首批175家机构中,市南区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医疗专护业务,市南区老年爱心护理院等27家单位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长期医疗护理业务,八大湖街道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39家医疗机构承担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居家医疗护理照料业务。

    “对于青岛实施的长期医疗护理制度,我们用‘三护’来归纳。”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三护”就是“家护”、“老护”和“专护”,这三种方式针对的是有不同需求的老人。家护方式,适合于那些虽患病,但病情进入稳定期的老人,如有些癌症老人。老护方式,更多是解决老人的临终关怀问题。专护方式,则适合那些经过治疗后,身体健康状况会好转甚至康复的老人。

    青岛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入住定点服务机构接受医疗护理,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由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支付96%;在定点医院接受医疗专护发生的医疗护理费,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基金暂定支付90%,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据悉,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服务机构的结算标准,分三个标准:对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或居家接受医疗护理照料的参保人,每床日定额包干费用为60元;在二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总费用定额包干费为170元;在三级医院接受医疗专护的参保人,每床日总费用定额包干费为200元。试行期间,社保经办机构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入住机构接受护理的人员状况及包干标准进行适度调整。(贾峰)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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