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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3连跌 济南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仍坚挺

2012-07-12 10:10:00     作者: 甄真 冯增波    来源: 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出租汽车 燃油附加费 0.5元
[提要] 济南市物价局11日公布,济南市暂不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市区出租汽车仍执行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0.5元的收费标准。
    济南市物价局11日公布,济南市暂不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市区出租汽车仍执行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0.5元的收费标准。

    近期,由于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国内成品油价格也随之降低,以93号汽油价格为例,已由最高时的7.99元/升下调至目前的6.96元/升。由于成品油价格持续下跌,不少市民认为应该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对此市物价部门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研和测算。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中油、气的消耗比例、财政补贴情况及出租汽车运价水平等因素,市物价局决定,济南市暂不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市区出租汽车仍执行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0.5元的收费标准。

    目前济南市市区出租汽车基本上都采用双燃料,即汽油和车用天然气,且由于车用天然气价格较低,出租汽车运营基本都依靠车用天然气。2010年7月22日,车用天然气价格由3.64元/立方米调整为4.22元/立方米,根据《济南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油、气价格联动办法》的规定,车用天然气价格的上涨幅度已达到启动点,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市物价局下文明确出租汽车可加收0.5元/车次的燃油附加费。2010年10月,车用天然气价格由4.22元/立方米调整为4.28元/立方米,至今未做调整。虽然近期成品油价格在不断下跌,但仍高于我市出台燃油附加费时的价格水平,并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中油、气的消耗比例、财政补贴情况及出租汽车运价水平等因素,市物价部门决定暂不取消市区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甄真 冯增波)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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