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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连续5年完成山东省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

2012-07-16 09:01:00     作者: 崔 武    来源: 青岛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基本农田 保护 面积
[提要] 据了解,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7556134亩和7186770亩,根据2011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市2011年末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7960167亩和7215403亩,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指标。
    记者昨日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省政府日前组织对我市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认为我市圆满完成了责任目标。至此,我市已连续五年完成了省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据了解,2011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7556134亩和7186770亩,根据2011年末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显示,我市2011年末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7960167亩和7215403亩,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指标。

    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市行之有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今年,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进一步强化职能,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青岛建设发展蓝色经济核心区的战略目标,启动了 “蓝色盾牌2012行动”。全市集中开展了动态巡查,市、区市、国土资源所三级队伍对重点区域联合巡查,对蓝色硅谷核心区、西海岸经济新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大沽河流域等重点产业发展区域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巡查监管,依法制止和查处整改了一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违法用地行为;从促进合法用地、减少违法的角度,深入企业、基层政府等用地单位,通过走访,了解用地需求,提供政策咨询,既防止违法违规用地,避免损失,又促进依法用地,保护了发展;为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在全市开展了送法到村镇、到企业为主的送法下乡活动,会同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选择重点区域走乡入户,共同宣讲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在查处违法上,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重拳出击,实行“即查即清、月清月毕”。就是对违法违规用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执行处理到位一起,决不久留为患。截至目前,全市对发现的74宗907.13亩违法用地全部依法予以查处,其中对66宗违法用地建筑实施拆除,对符合用地政策的项目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同时,我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还积极主动加强执法服务,通过土地利用政策研究和工作调研,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违法用地项目,在对人对事作出处理后,促进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解除好项目用地的后顾之忧。通过执法调研,对土地管理利用形势作出准确的判断,及时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隐患,提出办法和建议,既敢于说“不能办”,又能提出“怎么办”,提高政策利用水平,促进企业、单位的用地合法性。

    在执法模式上,创新机制,落实执法监察共同责任。2012年,市政府与区市政府签订 《依法管地用地责任书》、与市政府10部门签订《落实土地监管共同责任书》,市国土部门与各区市国土部门签订 《土地执法监察责任书》,从政府、政府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三个层面上明确耕地保护、案件查处、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和工作目标,提高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与市监察局共同制定了

    《关于监察机关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对查处整改土地违法行为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市国土、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城市管理等10部门认真落实共同制定的 《关于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实施意见》,有力推动了案件调查取证、移送、移交和纪律、刑事责任追究的执行处理到位工作。(崔 武)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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