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农民工李福生领到了1300元工资,他高兴地说:“这在我们厂不是最高的,但确实是我们心甘情愿的,因为在我们厂工人开多少钱,自己先提出来,厂里民主评定,符合我们的心意。”□霍丽娜 李先月 报道
□记者 姜玉泰 通讯员 闫盛霆 报道
今天是民营企业淄博市淄川区寨里镇黉阳水泥厂有限公司发工资的日子。农民工刘金忠边数着1300元工资,边对记者说,“我们不仅每月都能准时领到工资,而且领多少全由我们自己开价。” 刘金忠说的“自己开价”,是指“农民工工资自报公议制度”:每个工作岗位都在上年度平均月工资的基础上,按照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和随着消费增长的原则,在企业年度工资增长幅度10%-20%之间甚至以上,由农民工每年一到两次自定工资数额报到所在车间;各个车间根据职工自报数额,按照工作量、技术含量等要求,对每个岗位的工资进行量化分析和考评,提出工资数额初评意见,报到公司;公司管理层、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最后审定执行。 “按照这个办法,我们多干活,老板就要多给钱;工人之间,谁干活多谁就多拿钱;农民工也能随着企业效益的增加年年涨工资。”淄川区民营企业顺风电源公司的农民工王本超这样理解。 去年3月起实行这种办法的淄川区兴辉化工公司总经理高庆辉告诉记者,这样做使企业的经济效益更好了。 农民工破天荒地有权为自己定工资,却没有出现漫天要价现象,95%的自报工资获得最终通过。 在寨里镇党委和淄川区总工会的推动下,到目前淄川区已经有30多家企业采取了此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