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山东 | 体育 | 娱乐 | 女性 | 财经 | 幽默 | 评论 | 书画 | 博客 | 旅游 | 图片 | 论坛 | 房产 | 汽车 | 教育 | 健康 | 商桥 | 打折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山东新闻
站内搜索:
拒不协助查询被执行人情况 济宁某银行被罚三万
2006-08-11 07:33:00 作者: 来源:SRC-5353

  本报济南8月10日讯 济宁某银行在接到法院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后,不但不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反而以银行内部规定,要求法官提供三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身份证),拒不协助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8月10日,平阴县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济宁某银行罚款3万元。
  2005年7月17日,平阴县法院对李某与魏某民间借贷一案作出判决,责令魏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李某借款27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魏某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于今年5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19日,执行干警到济宁某银行查询魏某的存款情况。当查询到济宁某行一办事处时,执行干警向该办事处人员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但银行工作人员非要执行干警出示“三证”,并且声明本银行有明文规定,凡是不具备“三证”的法院人员查询一律不予配合。由于当时执行干警没带身份证,并且反复解释,法院到金融系统查询当事人的存款,只要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就可以,不必出示身份证。然而该办事处人员仍以缺少证件为由拒绝查询。
  鉴于济宁某银行工作人员在执行干警出示“两证”后,仍以内部规定对抗法律,非法设置拒查条件,为难执行干警,构成拒不协助的情节,经平阴县法院研究决定:对济宁某银行罚款3万元。(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李明君 杨涛)

编辑: 曲涛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