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1月30日讯 驾车撞倒老人后,不但不及时送医院救治,反而开车将伤者拉至偏僻地遗弃,致使伤者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近日,肇事司机赵坚勇被青岛市李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余万元。 今年1月21日晚10时许,李沧公安分局湘潭路派出所值班110警车上的民警接到市民报警,称在文昌路离派出所门口北侧不远的山路上,有人趴在地上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一点动静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地上躺着一个老人,已经奄奄一息。通过老人身上的小灵通,民警找到了老人的家属。2月13日,因颅脑损伤严重,受伤老人在医院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根据老人家属的叙述,警方初步断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后将伤者抛弃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 案件现场两名目击者给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当晚,在四流北路与楼山路路口发生一起车祸,肇事车是一辆挂鲁B51772的蓝色大货车,该车在路口把老人撞倒后,司机让路过的群众帮忙,将受伤的老人抬上大货车后车厢。通过线索,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这辆大车所属的李沧区某单位,并找到了该车驾驶员。 但是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案发当天此车的驾驶员并不是当天出车的司机。更奇怪的是,当天案发时间的出车记录竟然被人撕毁。经再三调查,次日最早出车的赵坚勇进入警方视线。经讯问,赵坚勇对自己将受伤老人扔至偏僻路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0日上午,赵坚勇被李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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