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7 17:44: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五莲县一村民在日照东港区人民医院治疗胃疼过程中突然死亡,医患双方就此发生纠纷,患者家属指“医院雇凶打人,将几名朋友和邻居打伤致其中一人重伤昏迷至今”。
大众网济南4月17日讯 近日,大众网日照论坛一篇题为“[求助] 东港区人民医院草菅人命、雇凶打人”的贴文引起网友极大关注,短短两天,点击量超过15000次,跟帖达数百条。贴文声称:“病人因胃疼去医院接受治疗,在滴完药液后被发现死亡”、“医院雇凶打人,将死者几名朋友和邻居打伤”。那么,这场医患纠纷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医院到底有没有雇凶打人?
网友“苍天_大地”原贴文
网友“苍天_大地”原贴文
4月13日21:48:57,大众网日照论坛突然出现了一则新贴:“东港区人民医院草菅人命、雇凶打人”。发贴人“苍天_大地”称:“2008年4月12日下午,五莲县潮河镇丹土村村民范崇香因胃疼在东港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刘某在明知范崇香有糖尿病的情况下依然对病人注射葡萄糖,诱发病人糖尿病发作致酮症酸中毒;接着,在对病人范崇香未作过敏皮试的情况下,又作出注射头孢肤新的治疗。病人范崇香于当晚10时左右诉心慌、难受等症状,医师刘某及护士未作及时诊断,就草草给病人注射安定针一支。结果,当病人在12时30分左右滴完药液,医护人员给拨针时,发现病人范崇香已死亡。对于以上事实,院方百般推诿、推卸责任。13日上午 11点左右,当病人家属刘加存、范崇先、范崇花等人在向医院反映情况时,又被医院雇用的社会闲散人员 、地痞流氓等用木棒、刀具打伤。”
在随后的跟帖中,网友“苍天_大地”还附上了打手打人时使用的凶器和病人家属被打后的照片。
网友"bgws2008"原贴文
跟贴引发“口水大战”
该贴文引起网友极大关注,短短两天,点击量超过15000次,跟帖达数百条。
在随后的跟贴中,有网友称他也亲眼目睹了东港区人民医院打人的事情,网友“落泪玫瑰”跟帖说:“ 4 月15日中午1:40分,东港区医院门口又上演一幕打人事件,一群扛着长棍的青年一沉乱打,被打的是老百姓,听说还是范的家属。”
在多达数百条的跟贴中,大多数网友对死者家属表示了同情,他们说,医院不论对错,雇佣打手殴打病人家属,怎么说也是不对的,实在是不应该。
4月13日23:25,名为“bgws2008”的网友对“苍天_大地”的发贴进行了回击:称医院对范崇香的处理措施是正确的:“对这个病人,我们是尽力的了!”并且指出“患者家属非要挑起是非,在给有关患者家属介绍死者病情中,突然闯进一人不问青红皂白,公然安排在医院门口摆放花圈和烧纸,这是有关法律、条例不允许的,保安在公安同志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出面制止,遭到了围攻,才出现这样的情形”.
家属:无奈之下求助网络
4月17日上午11点,记者拔通了在论坛发帖的网友“苍天_大地”的手机,他告诉记者,“我跟死者儿子刘相博是朋友,所以最近在大众网上发帖,想帮帮他们”,他随后表示现在对朋友的这件事已经不敢再多说了,因为“有政府部门和一些社会人士找到并威胁我,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当记者请他谈谈朋友事情的解决情况时,“苍天_大地”回答说,具体怎么回事,他不能再说了,有事请直接问刘相博吧,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随后拨通了死者之子刘相博的手机,向他询问是否知道朋友把他的事情在大众网论坛发布。刘说:“我知道”。当记者问起他母亲“在医院治疗后死亡”事件的进展时,刘相博说:“现在医院方面不同意我要求的50万元的赔偿,打算通过调解赔偿1万多的费用了事,我不同意。医院已经连续两次把我的朋友和邻居打伤,现在我还有三个朋友在医院住着,被打得最严重的一个是我的邻居刘单军,至今还住在日照人民医院,处于昏迷状态,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当记者问他最近发生这么多事情,想如何解决时,刘相博无奈地说他还是寄希望于调解。因为他觉的走司法途径,自己(只是)一个普通农民,没有医院这样的大单位在很多方面的优势,怕走到最后也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院方:“不方便说”
记者又跟日照市东港区人民医院负责宣传的部门联系,宣传科的厉科长跟记者通话时说:他对医院与范家医患纠纷和医院是否打雇凶打人的事情不方便说。医院已经把情况提交给了有关部门,至于如何答复要再和有关部门的同志沟通一下,再跟记者联系。当记者问需要沟通多长时间时,厉科长说他也不确定。
随后,记者又多次拔打厉科长的手机,对方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本网记者)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