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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试热15日确定 热计量取暖每户可退百余元

2010-11-06 11:16:00    作者:王光照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5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表示,供热企业目前正在加紧检测热计量表,逐步确定符合热计量试点条件的建筑。据贾玉良介绍,按照全国各地热计量试点城市的经验,一个供暖季结束后,平均要退回每个热计量用户100元至200元。

  本报济南11月5日讯(记者 王光照)5日,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贾玉良表示,供热企业目前正在加紧检测热计量表,逐步确定符合热计量试点条件的建筑。今冬300万平方米热计量试点范围将在15日前最终确定。在两部制收费中,基础热价占按面积交费的30%。贾玉良还透露,按照全国各地热计量试点城市的经验,一个供暖季结束后,平均要退回每个热计量用户100元至200元。

  “这个采暖季,计划在已安装热计量装置的建筑中,选取100万平方米住宅建筑和200万平方米非住宅建筑进行热计量收费试点。”贾玉良表示,今年济南首次进行供暖热计量收费试点,热计量装置运行是否准确、如何收费才能合理都要一步步探索。在试点过程中积累一定经验后,明年在济南全市范围内将大规模展开供暖热计量收费。

  贾玉良说,300万平方米供热试点的具体区域范围目前正在逐步选取。可以确定的是,在济南热电公司、热力公司负责的供热范围内,选取大于300万平方米的区域,检测热计量装置能够正常运行后,最终确定试点范围。现在检测工作已经接近尾声,今冬300万平方米热计量试点范围将在15日前最终确定。

  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供暖按照热计量收费实行两部制热价,一部分是基础热价,数额为按面积交费的30%;一部分是根据用热量计算出的热价。由于今年省城第一年试点热计量收费,所以在供暖季开始前,热计量试点用户仍然按照套内面积26.7元/平方米交费。等供暖季结束后,再计算出最终需要交纳的取暖费。

  供热部门相关负责人强调,为了保证热计量试点用户的利益,这个采暖季热计量收费将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如果热计量试点用户按照两部制收费计算出的取暖费高于按面积计算的取暖费,用户不用补齐差额,如果少于按面积计算的取暖费用,供热部门将把多交的部分退回用户。

  据贾玉良介绍,按照全国各地热计量试点城市的经验,一个供暖季结束后,平均要退回每个热计量用户100元至200元。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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