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6 12:35:00 作者:刘红杰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1月5日讯(记者 刘红杰)11月4日,《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费和损失补偿费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在济南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该《办法》是我省出台的我国第一部海洋生态补偿办法,填补了我国在海洋生态补偿和赔偿制度方面的空白。
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侯英民表示,《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海洋生态补偿方面的制度规定,它的出台,填补了我国在海洋生态补偿和赔偿制度方面的空白,为我省保护海洋环境,促进海洋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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