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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天偷地灯仅用几分钟 城市公用设施防盗需关注

2010-11-09 07:46:00    作者:吴允波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位于闹市区的地灯,大白天就频频被偷走。随着案件的审理,大家感觉十分吃惊:二被告参与盗窃的十几起案件,作案时间都是在白天,作案地点都是在城市的繁华路段。

  本报济南讯 位于闹市区的地灯,大白天就频频被偷走。 11月 5日,记者从历下区法院获悉,该院刚刚审结了一起盗窃地灯的案件。该案件也提醒有关管理部门,城市公用设施防盗问题值得关注。

  地灯作为常用的城市公用设施,不仅可以照亮道路,也成为城市亮化不可或缺的一道风景。有一段时间,济南繁华路段的地灯频频被盗,引起警方关注。经过艰辛努力,警方抓获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系列盗窃案也随之真相大白。22岁的江苏人徐某和 19岁的肥城人李某在济南打工期间相识。2009年7月至2009年9 月期间,他们以交叉结伙或单独作案的方式,在济南市历下区西门桥等繁华路段,盗窃地面的投光灯。其中,徐某参与作案九起,盗窃数额共计10126.64 元,李某参与作案七起,盗窃数额共计6184.14元。

  随着案件的审理,大家感觉十分吃惊:二被告参与盗窃的十几起案件,作案时间都是在白天,作案地点都是在城市的繁华路段。他们拿着螺丝刀、钳子等简易工具,大白天几分钟就能偷走地灯。2009年8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李某伙同他人窜至黑虎泉南侧舜泉楼西侧绿化带内,趁无人注意之机,仅仅几分钟,就盗走飞利浦牌投光灯2个。2009年9月初的一天中午,徐某等人结伙窜至西门桥北侧护城河东岸花坛中,趁无人注意之机,盗窃雷士牌投光灯2个。法院经审理,判处累犯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 2000元。

  济南市市政公用事业局道路桥梁处一位同志介绍说,近年来,城市中频频有下水井盖、井箅子被盗窃、灯具被盗走、电线被盗割等案件发生,城市公用设施多年来一直是不法分子侵害的目标。据不完全统计,三年以来仅丢失的井盖、井箅子等就近千个,防盗问题也一直是市政部门比较头疼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很多公用设施生产时就没有防盗性能,防盗问题一般是由市政管理部门自己想办法;再者就是城市公共场所的管理还有待加强。

  审理案件的法官介绍说,盗窃城市公用设施和盗窃他人财产一样,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因被盗设施缺损导致危害后果的,将会被加重处罚。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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