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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燃气调价今日听证 两种方案可供选择

2010-11-09 08:01:00    作者:   来源:山东商报  

济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今日举行,自2007年5月1日起确定的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2.4元、焦炉煤气每立方米1.3元的现行价格,实行近4年后上浮。

  济南市城市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听证会今日举行,自2007年5月1日起确定的管道天然气每立方米2.4元、焦炉煤气每立方米1.3元的现行价格,实行近4年后上浮。

  据了解,济南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提交两个调价方案:一是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的每立方米0.34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4元,上调幅度14.2%。二是承担门站价格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34元中的0.30元,由每立方米2.40元调整为2.70元,上调幅度12.5%。

  居民用焦炉煤气销售价格:顺调出厂价格每立方米0.20元的提价额,由每立方米1.30元调整为1.50元,上调幅度15.4%。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挂钩联动,切实缓解燃气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

  据悉,截至去年底,济南市共有管道燃气居民用户56.3万户,其中天然气居民用户44.3万户,焦炉煤气居民用户12万户。销售天然气2.67亿立方米,焦炉煤气4400万立方米,城市管理燃气普及率已达到62%。

  目前,三家城市燃气企业共同承担着向济南市安全正常供应燃气的职责,其中济南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纬二路以东地区的天然气和焦炉煤气的管道供气;山东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纬二路以西地区的天然气管道供气;济南济华燃气有限公司承担长清城区和大学科技园等地区的天然气管道供气。由于企业价格成本倒挂矛盾依然突出,对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如不能尽快改变价格因素造成的持续亏损状况,三家燃气企业将因资金紧张而无法如期购进气源,影响管道燃气的供应和用气安全。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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