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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实行依法行政 “一把手”出庭民告官锐减

2010-11-10 07:21:00    作者:陈中华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金乡县南楼村村民李相果诉县计生局社会抚养费征收争议案,在县法院行政审判庭首次开庭审理,县计生局局长袁炜表情严峻地坐上被告席并答辩。

  本报金乡讯 11月2日,金乡县南楼村村民李相果诉县计生局社会抚养费征收争议案,在县法院行政审判庭首次开庭审理,县计生局局长袁炜表情严峻地坐上被告席并答辩。

  目前,我国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普遍存在“告官不见官”现象,被告的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基本不出庭,多由律师代理。金乡县今年4月出台规定:凡行政诉讼,被告单位行政“ 一把手” 必须出庭,出庭必须“发言”。县委书记张胜明解释动机时说:“民告官多由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引起。‘一把手’不出庭,对不依法行政的后果就没有刻骨铭心的感受,也会让百姓产生‘权大于法’的感觉。”

  袁炜是今年第5个坐上被告席的“一把手”。他在休庭后接受采访时说,为了应诉,他认真熟悉案情,精心准备,并对执法中的不足深刻反思。庭审当日,局里还有两位副局长和十多位工作人员到庭旁听。“并非让大家关注胜诉败诉,而是来上一堂生动的依法行政教育课。”

  “出庭令”生效后第一案出庭的是县民政局局长。原告是一位女子,她状告该局审查程序不严,被人冒名办理了结婚证,最终民政局败诉,局长当庭向原告道歉。法院行政庭庭长刘树青说:“过去民告官败诉,百姓多有‘法’‘官’相护的成见。现在所有案件审前公示,公开审理,原告和被告单位一把手在旁听群众面前直接控辩,法律面前干群平等,群众误解少了。今年判决结案的4起案件中,被告行政单位胜败诉各半。”

  “有了‘出庭令’,被告单位一把手不能‘躲猫猫’了,这就警示政府部门日常慎用权力,更加依法行政,案件大大减少。”金乡县法院院长张瑞山说,今年1至10月,县法院共受理“民告官”案21件,而去年是45件,2007年则高达159件。

  “ 出庭令” 使被告更重视庭前与原告化解矛盾。今年9月,县法院受理了鸡黍镇李古堆村、柳园村1364人集体起诉鸡黍镇政府土地使用权争议案。镇长主动与民众协调,开庭前与原告达成和解协议,1364名原告自愿撤诉。今年已结案的18件行政诉讼案中,有 14件是官民和解由民撤诉的。

  记者了解到,金乡县法院对民告官案件,依法律规定应当受理的都受理了。“ 出庭令” 实施至今,全县未发生一起新涉行政诉讼的上访案。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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