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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燃气价改革听证会:燃气调价,给个过硬的理由

2010-11-10 07:37:00    作者:王佳声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推进燃气价格改革是国家关于节约能源和推进资源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即通过价格杠杆作用来达到合理分担城市能源压力、确保城市能源供应安全的目的。有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燃气价格顺调应考虑不同层次的收入人群实行不同层次的收费标准,也有不少人建议实施阶梯气价。

  调价理由是否充分

  每次价格听证会,经营企业亏损必定是涨价的理由。对此,消费者代表侯崴鸣认为:“像燃气这种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价格调整,必须让消费者参与充分博弈,在消费者与企业中寻求合理的平衡,不能因为经营企业一喊亏损,老百姓就要为其埋单。”

  消费者代表高红认为:“燃气企业是公益性企业,即使是在发达国家也是以考虑民生为本,应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因此企业还要从加强管理、降低内部成本上下工夫。”

  “究竟是真亏损还是假亏损?”政协代表陈志勇、人大代表付强等人打了一个问号。从目前提供的资料来看,济南燃气经营企业运行处于亏损状态是此次调价的主要原因,但听证会代表们至今也没有看到燃气企业客观详实的财务报告。他们认为,燃气企业作为一种带有社会公益性的企业,不能单纯地说亏损、喊涨价,口说无凭,要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成本监审应该更透明,最好是出具一个财务或审计报告,这样有根有据才能让人信服。

  消费者代表崔晓则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经营数据,发现济南燃气企业目前其实是处在一个扭亏或保平的状态下,亏损向小,而不是越来越大,比如港华燃气2009年年报显示其控股的济南港华去年是盈利 0.3亿港元。据此,崔晓认为企业亏损不应作为涨价的一个主要理由。

  对此,经营者代表、来自济南港华燃气公司的刘启鸿解释说,企业仅靠自行消化三次上涨的购气费,的确造成了较大的成本压力。他同时表示,衡量一个城市天然气价格的高低,要综合考虑当地与资源地的远近、当地燃气企业的现实情况、当地的供应规模以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供销利差。

  调价时机是否合适

  政府部门代表王立伟认为:“由于公用企业的服务项目都涉及到民生根本问题,长期以来,以注重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在政策方面,由于施行低价政策,致使成本价格倒挂,有必要适当调整公用产品价格。”

  “我们在经历了‘豆你玩’、‘蒜你狠’、‘姜你军’后,是不是还得迎来一个‘气得慌’?”从事法律工作的崔晓强调:“现在济南市的气价在全国已经处于高位,并且当前物价一片涨声,群众对于涨价比较敏感。因此,现在涨价的时机不对。”

  消费者代表赵可正也认为燃气价格应该晚调,他希望“最好明年二月之后再作调整,让老百姓舒心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在调价幅度上,专家学者代表、山东建筑大学教授李兴泉表示:“由于山东并非天然气产地,属于整个全国管网的下游末端,所以我认为这次涨三毛多钱幅度不算大。”

  “三毛钱看着虽不多,但也是上涨了十多个百分点,尤其是在当前通货膨胀有所抬头、居民生活成本不断提高、工资没有调整的情况下,涨幅不算小。”消费者代表高红针锋相对。

  来自工会的王汝旺也表示:“我走访了一些职工,他们大部分人对这次燃气价格调整给予理解,但同时认为涨幅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宜过高。”

  人大代表付强附和说:“对于低保家庭、特困职工等城市弱势群体来说,哪怕是微小的涨价也增加他们的生活成本,影响他们的生活质量,价格涨幅应充分考虑他们的承受能力。”

  两相比较择其低,有4名代表明确选择涨0.30元的第二套方案,也有代表倾向于“晚调”。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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