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1 10:0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济南市《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已于今年9月份出台。目前,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明年5月前后,将出台具体的申请标准及详细的申请程序。明年下半年,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进行公租房申请。
公租房租赁对象锁定几类人群
今年8月底,济南市六大片区的公租房项目集中开建,分布在五区和高新区,建成后将提供2.3万套公租房。9月21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从公租房建设、户型及价格等多方面做了解释。《意见》中明确了试点范围:具有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的市级以下单位或自主择业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人员,以及市引进人才。
这些人享受公租房的相关标准是什么?申请程序是什么?不少“夹心层”人群对此非常关注。对此,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王浩表示,根据《意见》要求,房管部门正在积极制定配套政策。为了公租房申请审核工作的全面展开,他们初步拟定了各类群体(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职工、引进人才及特殊群体)享受公租房的相关标准和申请程序,审核程序的软件开发也已全面启动。“具体的申请标准以及详细的申请程序将在明年5月前后出台。”王浩说,为了详细了解各类群体的住房需求,他们目前已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工作,主要是针对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开展不同层次的住房现状调查和住房需求情况调查。
据了解,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总体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每两年调整一次。租赁期限为4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定期审查,不合格者及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实行强制退出。
历下市中天桥都有公租房小区
今年8月底集中开建的六个公租房小区包括历下区的龙泉花园、市中区的文庄新居、天桥区的清雅居、长清区的雅居花苑、长清大学园区的乐天居和高新区的沁园新居,总建筑面积近1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6亿元。根据计划,济南市公租房将以主城区建设为重点,房源主要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合建、其他住房按规定转换、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
“为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速度,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我们也做了相关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高立文表示,目前,《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后,已完成了修改工作。此外,为了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房管部门起草了《济南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试行标准》,也已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现正在修改完善。
“为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启动,我局配合市财政、审计部门起草了《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周已完成部门会签。”高立文说:“总之,我们只有一个
目的,尽快让符合条件的人住进公租房。2011年,接受群众申请后,力争最早在2012年入住。”
想租得统一申请选房公开摇号
“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实行申请、审核、公示、摇号、轮候、配租的程序。”王浩称,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配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人员、引进人才及其他情形的特殊群体,由所在单位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提出申请。
“成套公租房也是通过摇号方式公开选房,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后,签订租赁合同。”王浩表示,为了创造公开、公平和透明的环境,他们正着手编制相关的软件系统。
“我们主要通过‘三步走’的方式,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高立文称,今年为试点准备阶段;2011、2012年为全面启动建设阶段;2013-2015年为强力推进阶段。力争至“十二五”期末,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为主要架构的住房保障体系,保障性住房供应实现多层次、全覆盖,全面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职工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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