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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法院5年救助刑事被害人635万元

2010-11-14 08:39:00    作者:薄克国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11月8 日,作为刑事被害人的父亲,来自菏泽鄄城农村的徐某从青岛市中级法院领取了两万元的救助金。据了解,这一制度实施以来至今,青岛市两级法院共救助385案、涉及被害人及亲属 701 名,发放救助款635.8345万元。

  本报青岛讯 11月8 日,作为刑事被害人的父亲,来自菏泽鄄城农村的徐某从青岛市中级法院领取了两万元的救助金。

  发生在两年前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徐某的儿子徐某某被合伙做生意的吕某、刘某杀害死亡。经法院审判,吕某、刘某被判刑。徐某某被害时儿子刚出生,妻子由于经受不住突如其来的打击,悲伤过度,含恨离世。徐某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他的被害致使家庭生活困难。被害人儿子现在由被害人父母抚养,连奶粉钱都负担不起,徐某只得向法院申请救助。

  当日,青岛市中级法院共对7起案件中的15名被害人及亲属进行救助,发放救助金19万元。为关注那些因遭受严重刑事犯罪侵害而使生活陷于困境的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庭的民生问题,2004年11月,青岛市中级法院建立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据了解,这一制度实施以来至今,青岛市两级法院共救助385案、涉及被害人及亲属701名,发放救助款635.8345万元。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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