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07:21:00 作者:姜玉泰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1月15日讯 省人大常委会今天在济南举行第48次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11月22日在济南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时立军、刘玉功、温孚江,秘书长王文升等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召开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有关问题,建议会议主要议程: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会议精神;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临沂市罗庄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消防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审议《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并书面印发有关专门委员的对这两件法规草案审议情况的报告;审查《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青岛市价格监测条例》、《淄博市机动车维修管理条例》、《淄博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并作出相应的决定;听取审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及《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案等。
高新亭强调,贯彻落实好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动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和民主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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