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07:36:00 作者:黄露玲 胡迎安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9年前,章丘市普集镇池子头村发生一起杀人焚尸案,高某艳母女二人被人残忍地杀害后焚尸灭迹。2010年10月20 日,章丘警方破获这一沉积九年的杀人焚尸案。
2001年12月23日深夜,章丘市普集镇池子头村财神庙街3号高某艳家的北屋出现火情。扑灭大火清理火灾现场时,消防官兵在室内发现两具烧焦的尸体,地上遗留有大量血迹。 经初步勘查,死者系母女关系:母亲高某艳,46岁,普集镇池子头村,女儿高某,22岁,章丘市公路局沥青厂工人。经综合分析,民警确认该案为一起杀人焚尸案。
案发后,章丘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积极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了解,死者高某艳的丈夫高某康平时从事个体运输。案发当晚8时许,一家人在商店吃完饭后,高某康在商店看门,高某艳及其女儿回家休息。之后,其家中便出现火情。由于案发时值深夜并无目击证人,现场已被焚烧破坏等原因,虽经民警长达两个多月的走访调查,仍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2010年,结合公安信息化建设,章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对往年未破命案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原案发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技术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细致工作,民警发现该案案发现场某一痕迹物证与章丘市普集镇池子头村高姓一家系相符,并最终认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为该村村民高某荣。10月20日6时30分许,章丘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会同普集派出所民警经过缜密侦查,将高某荣抓获。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某荣供述:2001年12月23日晚11时许,高某荣酒后窜至高某家中,对其欲行不轨,却被死者高某艳及高某认出。情急之下高某荣将高某艳、高某母女二人残忍杀害,并焚尸灭迹破坏现场。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