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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警察演绎“侠骨柔情”为犯罪嫌疑人孩子安家

2010-11-16 07:44:00    作者:王兆锋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11月 1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杨峰,来到城区的一处“托管之家”,看望中队安置在这里的11 岁女孩小丽(化名),嘱咐她:“天冷了,有什么需要,就给叔叔阿姨打电话。

  本报聊城讯 11月 14日,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刑警三中队中队长杨峰,来到城区的一处“托管之家”,看望中队安置在这里的11 岁女孩小丽(化名),嘱咐她:“天冷了,有什么需要,就给叔叔阿姨打电话。”小丽说:“我在这里很好,警察叔叔和阿姨给我买了棉衣和被子,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在这里等妈妈出来。”

  10月 24 日,该中队干警在聊城城区抓获一名长期盗窃电动车的女犯罪嫌疑人,她还带着 11岁的女儿小丽。办案民警了解到,该犯罪嫌疑人的丈夫今年夏天被淹死,她在聊城没有其他的亲人,也没有固定工作,就靠偷电动车维持生活。她和女儿小丽在城区租房子住,小丽在城区一所小学上三年级。该犯罪嫌疑人落网后,小丽没了监护人,她一个人住在租来的房子里让人不放心,谁来照顾她成为一个难题。

  “孩子是无辜的,我们不能放手不管。”杨峰说。24日晚上,干警们安排小丽住在中队的宿舍,特地安排了两名女警察陪着她。第二天,小丽在女警察的陪同下住进酒店。小丽的吃住都由该中队负责。女警察耐心开导小丽,帮助她尽快走出心灵的阴影。第三天,小丽就去上学了。

  如何妥善安置小丽?该中队干警咨询了聊城市救助站,救助站表示,按相关规定,小丽只能在救助站住10天左右,这不是长久之计。他们又联系市区民政部门,问是否能安排小丽住进福利院。但如果住进福利院,离小丽上学的学校很远,小丽需要转学。小丽没有聊城的户口,转学又是个难题。

  就在干警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民警出了个主意,他认识的一位老师在小丽上学的学校附近开了一个学生“ 托管之家” ,可以把小丽安置在那里,上学也方便。大家经过商量,认为这个办法可行。杨峰立即到该“托管之家”询问。“托管之家”的负责人王老师了解情况后,立即答应接收小丽:“我会照顾好她,让她感受到家的温暖。”

  该中队的13位干警每人捐出100元钱,为小丽支付了托管费用和生活费,还有干警塞给小丽零花钱。每到周末,干警们都会去看望小丽,带她出去玩。该中队还打算帮助小丽落户口,然后帮她办理低保手续,让小丽的基本生活能有保障。

  该中队的干警认为,对于类似小丽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的孩子,社会还缺乏长效救助机制。如果放任不管,孩子很可能步入歧途。完善救助机制,让孩子尽快走出心灵的阴影,健康成长,更能彰显司法的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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