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6 08:03:00 作者:李丽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1月15日讯(记者 李丽)经审核论证,济南市政府确定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有2864项,取消或者暂缓实施的有109项,调整为日常监管措施的有190项,下放由县(市)区执行的有151项。日前,济南市对现行市级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梳理和规范。
根据济南市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和规范结果的决定,继续实施的市级行政处罚事项包括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非法举办国家教育考试,违规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等。
取消或暂缓实施的行政处罚事项主要包括,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车辆在报停期间行驶,个体工商户违反规定不缴纳登记费,未经批准擅自举办广播电视节目交流、 交易活动,擅自在全民所有制的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等。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