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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1111”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投案

2010-11-16 10:11: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11月11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境内省道333线发生一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14人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14日上午,耿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承认了交通肇事的事实。

  11月11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境内省道333线发生一特大交通事故,造成两人当场死亡,14人抢救无效死亡,6人受伤。发生事故后,大货车司机逃逸。14日上午,逃逸的货车司机到东平公安局投案自首。

  据了解,11日19时左右,一辆装运石子的大货车与一辆三轮汽车在省道333线271KM+100M处相撞,当时三轮车上载有22人。事故造成了三轮车上2人当场死亡,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另外12人在抢救过程中陆续死亡。肇事后,货车驾驶员耿某逃逸。事故发生后,耿某户籍所在地东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嫌疑人抓捕工作,抽调交警大队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全天候蹲守在耿某家附近,并走访当地群众,了解耿某去向。从案发到14日,民警除了蹲守和摸排,还通过车主、熟人等社会关系会同民警多次到耿某家做其亲属工作,规劝耿某投案。

  14日上午,耿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并承认了交通肇事的事实。目前,耿某已被移交莘县警方,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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