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中国山东 > 山东新闻

济南市建委:工程隐患不除一律不得施工

2010-11-17 07:35:00    作者:喻雯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16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二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此作为检查的重点。

  本报济南11月16日讯(记者 喻雯 通讯员关学军)16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开展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安全生产拉网大检查。对工程中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凡是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一律不得施工、建设,一律暂停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投标资格。

  会上,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田庄通报了上海“11·15”火灾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要求济南建筑业也要对照事故进行反思,有关部门从招标投标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施工材料是否符合质量要求、项目管理是否到位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安全工作。

  目前,济南在建工程规模达3000多万平方米。“此次拉网式检查主要分两方面进行。”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二是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进行检查,并将此作为检查的重点。

王琳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