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17 11:0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11月14日、15日,记者曾经两次来到青岛河马石公租房小区,小区内的70多个车位已经被抢光,就连小区内所有的公共道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辆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此小区里不仅仅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 ,更有不少价值几十万元的高档轿车停在其中,这些到底都是谁的车?有车的家庭是否有资格申请公共租赁房?11月16日,针对这样的问题 ,记者采访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
现场变化
部分车位车主标签没有了
14日的采访中,记者看到小区公共区域设置了70多个地上停车位,而且是专有车位。每个停车位都有了主人,上面写得非常清楚,业主所在楼层单元等,信息很详细。1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了河马石公租房小区,记者围着小区转了一圈,看到停车位还在,在部分车位上贴着的标签没有了,而且很多车位处于空闲状态。有的标签还在,上面写着某号楼某户。
在停车位最集中的区域,记者看到,有两个停车位上面标着3号楼的字样。记者了解到 ,河马石公租房第一次配租的楼座共有7个,包括1~4号楼和9~11号楼,3号楼正好位列其中。
16日晚上6点的时候,记者再次来到了河马石公租房小区。15日晚上的时候记者在小区内看到了奔驰、奥迪等豪车,而这次记者转遍了整个小区也没有看到先前的奔驰、奥迪车了。在小区内记者看到,快7点了,小区内一半的停车位还空着,但路两旁却停着很多车辆,尤其是小区进出口的主干道上。
住房保障中心回应
A 一家三口总财产不超18.3888万就行
记者:有车的家庭也能申请公租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保障中心”):青岛市人民政府发的146号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一是市内四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五年以上,二是人均住房面积10平米以下。三是人均收入介于610~1277元之间。四是家庭财产总额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4倍以下。对于可不可以有车这一块没有明确的规定,车辆是家庭财产的一部分,只要其家庭总财产在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四倍以下就可以。要是按一家三口人来说,所有财产包括车的价钱加起来不超过18.3888万元是符合条件的。
记者:有无收入证明和实际不符的?
保障中心:主要是市民的工作单位开具有效的收入证明,单位出具证明这块我们无法控制,一级单位盖的章我们也要承认,另外我们也联合的地税部门对其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工商部门也会查其是否有注册公司等情况。
在如何了解其收入和证明不符的问题上,除了看其单位收入证明和纳税、工商部门反馈的情况外,还有就是对这些人的名单进行公示,在其居住的小区和市里都会进行公示,如果邻居们发现有人不符合条件可以上街道办进行举报。
记者:有无造假想申请公租房的?
保障中心:这个确实有 ,有的办假结婚证、假离婚证、假工资证明的,这个在审核阶段已经排除了。我们实行6部门核查以后确实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不过占的比例不是很大只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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