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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农房建设体现民居特色 整村建设项目178个

2010-11-26 08:32: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从济南市政府获悉,针对制约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各种瓶颈,济南市及时出台和调整政策,提高审批时效,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
    □记者 晁明春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日前从济南市政府获悉,针对制约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各种瓶颈,济南市及时出台和调整政策,提高审批时效,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截至10 月底,全市完成农房建设87969户,其中整村建设项目 178个,涉及村庄 235 个,开、竣工74191户,超全年任务量10.5% ;分散建设完成 13778 户,超额7.4% ;危房改造完成 15476户,超额6.4% 。

    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是国家和我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2009年,济南市制定了用3年时间新建农村住房20余万户、完成全市 4.3万户危房改造任务的农村住房建设推进方案。按计划,济南市今年农房建设任务为 79949户,其中整村迁建67114户,分散建设 12835 户;危房改造任务14548户。

    为加快项目推进,济南市认真调研,对症下药,及时出台和调整相关政策。济南市规定,准许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的安置房项目交叉办理手续,并可整体策划、分期实施,经营性收费一律按下限收取。中心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一般农房建设项目,交由区级负责审批。 对捆绑开发类村庄改造项目,准许参照济南市棚户区改造中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模式出让。对经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研究完成基本审批手续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准许先期开工。对违章情况灵活处置,尽量将其与安置、保障、开发结合。

    济南市还从提高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项目审批时效入手,提出“ 3+7+3”模式,即总体策划方案报至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后,3 天内必须反馈修改意见,并确保一次性告知;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管执法局会审时间为7 天,不得因内部原因延长会审;部门会审完毕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3 天内必须作出批复。济南市还对农房建设工作实行责任制,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同时公布投诉电话,对审批情况进行督查。

    为破解农房建设融资难题,济南市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作用,积极争取落实省市给予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资金政策,举办农房建设暨城中村改造项目推介会,大力向社会推介农房建设项目,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各县(市区)也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先后投入专项资金 10 余亿元;同时按照相应的比例配套资金,改变“以奖代补”思路,优先用于项目启动。

    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今年下半年,济南市农房建设平均每月以新开工1万户的速度增长。项目建设也因地而异、 因需而异,既有高层也有多层,兼有农家小院,充分考虑了传统民居特色,可满足群众经济生活和不同生产方式需求,受到农村群众的普遍欢迎。历下区盛福片区、市中区分水岭片区、槐荫区西客站安置片区、历城区“周靳郭”三村整合片区、高新区奥体片区、章丘市官庄(吴家)片区、平阴县孔村镇安置区和孝直镇综合片区等,均成为亮点突出的特色片区。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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