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8 08:59:00 作者:殷宝龙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专家评估,扑救省城一座高层建筑火灾,需用车6种47辆,目前来看,缺口较大
随着高楼越来越多,高空消防车变得越来越重要。(资料片)
生活日报11月27日讯(记者 殷宝龙)27日,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研讨会在省公安消防总队举行,来自消防部门、高校科研单位、地产公司、监理公司、物业企业、建筑材料企业等方面的代表们进行了深入研讨。会上,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吴志强表示,将认真听取各方建议,在一系列环节上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监管力度。
高层建筑火灾“玻璃雨”很可怕
我省共有高层建筑8343座,2009年以来全省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38起。所占各种火灾数量的比例相对较小。
但是,从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来看,火灾损失大,造成危害大,这是因为高层建筑功能复杂,设施繁多,装饰装修工程量大,可燃物分布广。高层建筑火灾蔓延途径多,蔓延速度很快;如一座百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30秒左右烟气就能顺着竖向管井散到顶层。
令人可怕的是,多数高层建筑外墙采用玻璃幕墙装饰,受高温或火焰作用,极易造成玻璃幕墙碎裂下落,形成“玻璃雨”,影响火灾扑救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扑救高层火灾所需消防装备不少
我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目前主要存在四个薄弱环节和问题: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火灾隐患多;易燃可燃物质多,火灾荷载大;人员密集,疏散逃生困难;消防部队装备相对滞后,难以适应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需要。
据统计,目前全省30% 以上的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存在故障,有的甚至已经瘫痪。同时,高层建筑往往高达数十米甚至数百米,室外扑救火灾相当困难。目前,全省消防部队应配备消防车1351辆,实际上仅有1037辆,50米以上举高消防车仅有7辆,最高的仅为58米。
公安部消防局专家评估,以济南泺源大街某高层建筑为例,如果发生火灾,需30辆水罐车、8辆举高车、3辆高喷车、2辆“一七”式压缩空气泡沫车、2辆照明车和2辆抢险救援车到场扑救。需用车6种47辆,目前来看,缺口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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