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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要求派出所可直接办理经济犯罪案件

2011-01-25 07:57:00    作者:张子扬范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从1月21日在泰安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部分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要强力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和打击涉及民生的假冒类犯罪专项行动,逐步实现打击防范假发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常态化。

  本报泰安讯 记者从1月21日在泰安召开的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派出所经侦基础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部分经济犯罪案件,可以由派出所直接办理。

  省公安厅要求,对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的假币、假发票、传销等经济犯罪案件,在经侦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经过履行经济犯罪案件立案审核程序,可以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要充分发挥经侦大队的专业化优势和派出所的基础化优势,有效动员辖区内各方面力量参与对经济犯罪的防范、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要强力推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2011”专项行动和打击涉及民生的假冒类犯罪专项行动,逐步实现打击防范假发票、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常态化。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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