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7 10:05:00 作者:李丽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月26日讯(见习记者 王僖 记者 李丽)从小年开始,省城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了。为了确保燃放安全,对烟花爆竹流向实现有效监督,近日,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鲁政办发〔2010〕7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在购买、销售烟花爆竹时,必须严格登记,而且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以备查。
按照通知要求,济南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对不认真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要依法依规从重处罚。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产品品种管理,严禁购入销售含氯酸钾烟花爆竹。要强化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监督,认真检查企业建立完善烟花爆竹购买、销售登记制度落实情况,登记记录至少要保存2年备查。要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按规定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济南市还将在节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组织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依规严格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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