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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廉租住房配租开始申请 截止7月31日

2011-03-09 07:10:00    作者:晁明春 于春宁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省城市辖六区今年凡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可于3月10日起到户口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晁明春 于春宁 报道
  本报济南3月8日讯 记者今天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省城市辖六区今年凡符合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家庭,可于3月10日起到户口所在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据了解,省城今年享受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条件与前两年相比没有改变,申请人仍为济南市辖六区户口且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6642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年龄合并计算应满75周岁,单亲家庭申请人年龄应满40周岁,单身家庭申请人年龄应年满45周岁。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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