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4 08:48:00
张雯雯 来源:山东商报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张雯雯)近日,记者从山东省物价局了解到,自本月起,山东省将执行“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以山东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升4.94元为基准,油价提高或降低累计每达到0.50元/升时,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构成中的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上调或下调一次,按济南至青岛的客车计算,每次调整幅度为2元。
据介绍,道路班车客运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适用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道路班车客运。以我省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每升4.94元为基准,油价提高或降低累计每达到0.50元/升时,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构成中的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上调或下调一次。据介绍,成品油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油运联动启动条件时,各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按照联动办法,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公布油运价格联动方案,并调整公布上限票价。
以济南到青岛间的道路班车客运为例,如果柴油价格调整幅度达到了0.5元/升,以济青间400公里的距离测算,由于燃油附加费标准相应调整幅度为0.005元/人·千米,则济青间道路班车客运票价构成中的燃油附加费将相应调整2元。
山东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的燃油附加费联动办法自本月起实行,省物价局已要求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加强对汽车客运价格的监管,对违反规定、超过上限票价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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