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7 07:50:00 我要评论
吴荣欣 来源:大众日报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相关运输企业按照《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紧急疏散通道改造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于9月30日前完成对在用营运卧铺客车的改造,自10月1日起,未按《规范》标准实施改装的营运卧铺客车一律不得上路运营。
7月22日,我省威海市一辆长途卧铺客车在京珠高速公路河南信阳市境内发生燃烧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针对事故暴露出的在设计制造卧铺客车时片面追求增加卧铺数量,没有为乘客预留出足够的紧急疏散通道,带来一定安全隐患等问题,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组织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共同制定了我省地方推荐性技术标准《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紧急疏散通道改造技术规范》(DB37/T1918-2011),并已经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
据介绍,《规范》规定了我省在用卧铺客车乘客紧急安全疏散通道改造的一般要求以及由此引起的对铺位布置安装的改造要求。分别针对发动机前置单乘客门、发动机后置单乘客门、发动机前置双乘客门、发动机后置双乘客门、低驾驶区单乘客门、低驾驶区双乘客门六种车型,提出了通道尺寸要求、铺位改造要求、改造方法和规程。10月1日起,对未按上述《规范》改装的营运卧铺客车,一律暂扣,直至改装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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