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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再度要求: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

2011-09-07 18:40:00    作者:张静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省教育厅 学生 体育活动 一小时
[提要]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今后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其间,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大众网济南9月7日讯见习记者 张静)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的要求,我省今后将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其间,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按照要求,教育部对“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做出的六项规定是贴近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实际而提出的总体要求,我省各地要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重视基层学校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与机制,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政策与措施。活动安排要具体到每天、每节课或每个课间,并与取消下午第四节课相联系,以保证每天的活动时间,力争做到“校校有规定、天天有活动、人人有提高”。

  在具体执行中,我省中小学校要认真执行国家课程标准,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要将上述学生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和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有效工作机制,并健全学校体育专项督导制度。地方教育督导机构要把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体育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督查,随时进行抽查。

    此外,将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科学评价机制,凡没有认真执行本规定的,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彰奖励和问责制度,对于没有组织开展的,要进行通报批评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相应的责任。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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