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13 07:47:00 我要评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去年年底,即墨市一名老年患者在市立医院东院就诊时不幸身亡,之后,死者家属闯进急诊科抢救室,殴打医生致其受伤,结果有6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获刑。据介绍,医患纠纷在每个医院都存在,对此,省卫生厅近日下发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记者9月12日采访了解到,目前岛城已经制定了相关文件,今年年底有望下发到市区各大医院实行。实际上,作为青岛市的试点,即墨市人民医院的第三方调解已经试点两年,由调解办公室和司法局的调解专业委员会共同协作,通过引入风险保险的方式来运作,由保险公司出经费来建立调解办公室,医院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
两年成功调解80多起
提起第三方调解机制,即墨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并不陌生。自2009年9月1日起,该院就开始推行第三方调解机制,这在岛城也是首次。
“第三方调解机制就是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中间方,在出现纠纷时由中间方出面调解,患者认为利益受损不用找医院,而医护人员只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 。”即墨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张悦柯介绍说,由于中间方立场中立,既不会偏袒医院也不会偏袒患者,调解的效果非常理想。
据了解,两年来该院总共发生了100多起医疗纠纷,其中80多起通过第三方调解便成功解决了,剩下的20多起进入了司法程序。“原来一年有五六起因医患纠纷来医院闹事的,现在也就是一两起。”张悦柯介绍说,在引入第三方调解后,患者维权有了正规的渠道,医护人员也从这些纠纷中解脱了出来。
调解方和医院没关系
据张悦柯介绍,该院通过引入风险保险的方式,由保险公司出经费来建立调解办公室,医院负责对调解工作进行监督。“调解办公室由医学专家、法律顾问、谈判专家、保险顾问和安保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受理投诉、调查、鉴定、反馈和调解。”张悦柯说,调解办公室的专家都是由保险公司聘请的,办公室本身和组成人员跟医院没有关系,因而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中立和公信力。
发生医疗纠纷后,涉及金额在 1万元以内的可以在院内调解,一旦超过1万元则由即墨市司法局成立的医疗纠纷调解专业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再走司法程序。
市区推行文件已制定
在即墨人民医院,如果属于重症住院患者或者住院手术的风险大,患者可自愿交200元买一份保险,可获得最高5万元的赔偿。每名患者最多能买两份,也就是花400元获得最高10万元补偿。
“2004年医生都入了医疗责任险,如果是医生的责任造成患者损失,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如果属于无责任风险,也就是医院和医生没责任,患者又不愿承担这份责任,现在纳入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赔偿了。”张悦柯介绍说,这也体现了医疗风险共担、均担,同时也是医疗风险的转移。
据了解,在第三方调解机制实施后,即墨市人民医院还建立了医患纠纷预警机制,医护人员在出现纠纷苗头的时候就要上报,由调解办公室提前介入,尽早化解矛盾。
“关于第三方调解的文件已经制定好了。”青岛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估计在年底市区内大医院就会有第三方调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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