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补偿学费 退伍后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
2011-10-23 08:44:00 作者:郭学军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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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入伍 补偿学费 在校大学生 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 网上报名系统
[提要]
10月22日,记者从省征兵办了解到,为鼓励高校在校生积极应征入伍,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10月22日,记者从省征兵办了解到,为鼓励高校在校生积极应征入伍,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出台《应征入伍服义务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
根据该办法,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进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费补偿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办法中规定的高等学校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高等学校在校生是指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在读生。
据了解,国家对每名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金额,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计算,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应征入伍的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金额进行资助。
省征兵办负责人提醒,有参军入伍愿望的大学生,在校生网上报名时间截至11月5日,在校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为方便大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未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应征的男性大学生,征兵期间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办网上报名和学费补偿代偿手续。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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