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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公路乱收费

2011-10-28 10:08:00    作者:袁军宝   来源:济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收费公路 站点 乱收费 统贷统还 维护稳定
[提要]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山东各地、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

  据新华社济南10月27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收费公路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山东各地、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工作方案于11月30日前限期整改。

  方案提出,经省政府及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审核批准,收费期限超过25年、转让政府还贷公路累计收费期限总和超过20年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并形成统一意见,报请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普通路桥收费站方面,山东省提出,对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少于50公里的普通路桥收费站点,要限期调整收费站点位置或撤并相关收费站点,使收费站点间距标准符合规定要求;对不符合收费公路及收费站设置规定,在性质上属于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的高密华达路桥收费站,相关事宜由当地政府研究办理。

  山东省表示,对经省政府批准撤销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将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及政策支持,债务余额纳入政府还贷公路统贷统还;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在取消不合规收费站点、妥善安置人员方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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