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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规范旅游网上团购

2011-12-12 07:34:00    作者:刘肖静苏菲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团购 旅游活动 旅游者 解除合同 旅游服务 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 谨慎义务 游客 旅行社业务
[提要] 记者从青岛市旅游局获悉,青岛旅游局颁布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规范旅游团购业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前应当向旅游者出具正规发票,各网络公司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尽到谨慎义务,不得将非旅行社提供的网上团购信息通过网站发布。

  本报青岛讯 记者从青岛市旅游局获悉,青岛旅游局颁布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青岛开始规范旅游团购业务。

  据悉,根据通知要求,旅行社在网站上公示的旅游服务产品必须真实,并且必须包含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业务经营范围、地址、联系电话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明确游客旅游行程的详细内容;明确责任;旅游服务监督、投诉电话等。通知还对变更解除合同提出了明确要求。旅游者在参加活动前有权要求旅行社变更或解除合同。同时,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前应当向旅游者出具正规发票,各网络公司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要尽到谨慎义务,不得将非旅行社提供的网上团购信息通过网站发布。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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