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4 08:18:00 我要评论
董钊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李百强) 现在,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的长时间滞留,已经成为加剧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为此,济南市将在明年加测“快速处理”考试内容,测试合格后才能参加科目一考试。
据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随着省城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增加迅猛,城市交通需求持续增长。截至2011年10月,济南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30万辆,道路交通流量急剧增加,城市交通面临巨大压力,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导致交通拥堵的重要因素之一。
“然而多数事故完全可以不等交警出现场,就可通过双方协商,达到快速理赔的目的。”交警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济南早在3年前就实施了《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对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以及高新开发区内道路上(不含绕城高速公路)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速处理、快速理赔。但是,许多驾驶人对此并不十分了解。
为让驾驶员更早、更全面地了解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具体流程,提高初学驾驶人对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能力,最大限度解决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济南市车管所对初学、满12分驾驶人在培训过程中增加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内容。
23日,在济南市车管所针对初学、满12分驾驶人的培训课上,快速处理首次被列入培训内容。据了解,从明年开始,对初学、满12分驾驶人在培训过程中增加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内容的测试,测试合格后,再参加科目一和满12分考试,测试纳入科目一、二、三考前教育的内容并贯穿始终,确保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流程被初学、满12分驾驶人熟悉并掌握,有效减轻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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