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08 07:10:00 我要评论
李兆辉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泰安3月7日讯(记者 李兆辉) 7日,记者从泰安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泰安大润发就设置“二道门”给消费者发票盖章的行为,向消费者致歉。
许多消费者反映,在泰安大润发超市购物后,需经过“二道门”查验消费者的购物发票后才能离开。泰安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的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7日,记者从泰安市消协了解到,大润发向泰山区消费者协会递交《关于我超市的整改意见》:在防盗系统处只设立一名员工用于处理突发状况,如顾客无需要,我店不强求盖章。
同时,大润发还就发票盖章行为向消费者致歉:“我店设置‘二道门’侵犯消费者权益,结账后给发票盖章的行为,公司充分予以重视,由此给顾客带来的不便,我店深表歉意。”
“本来就不应该盖章,这是对消费者的不信任。”消费者张女士表示,她对超市设“二道门”非常反感,都交完钱了,出门时还要查一遍,真是多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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