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4 07:19:00 我要评论
尉伟 来源:齐鲁晚报通过触碰确定受害人口袋内有手机后,阿超(左一)又低头察看确认。(监控截图)
文/片 本报记者 尉伟 实习生 杜彩霞
每到周末,泉城路附近的快餐店、电影院人满为患,而小伙阿超也十分“忙碌”:他四处排队却从不掏钱点餐或买票。原来,他是个“周末大盗”,专门在别人排队买饭、端盘转身时下手行窃。
“周末大盗”
现身泉城路
3月4日中午,泉城路一快餐店内,前来就餐的顾客在点餐台前排起了长队,市民张先生也在其中。
点餐、付费、找座,张先生费了半天的劲儿才坐下来吃午饭。可是,一摸衣服口袋,刚坐下的他又蹦了起来,口袋里一部手机没了踪影。
“张先生并非首个有如此遭遇的市民。”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副所长刘诚告诉记者,从2012年1月开始,所里就陆续接到市民报警,放在衣服口袋内的手机被盗,“失窃的高档手机居多”。
不仅如此,民警还发现报警的市民多是在泉城路周边的快餐店、电影院就餐或买票时遭遇贼手,时间也多集中在周五、周六以及周日期间,“很明显,这贼只选择周末人多时作案”。
饭店监控
锁定“红帽子”
“我一直在忙着排队买饭。”张先生回忆,当自己端着餐盘转身时,似乎被人碰了一下,但因当时人多拥挤,他并没有在意。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时的监控录像发现,正是这一碰,让张先生的手机遭窃。
该快餐店的监控显示,3月4日中午张先生排队买饭时,一名身穿蓝羽绒服、戴红帽子的小伙一直在他身后徘徊。
借排队之机,小伙先用手碰了碰张先生的左侧口袋,然后又低头朝那里连瞅三次。确认无误后,小伙侧身上前装作点餐、买饭,在张先生端盘转身时趁机下手。
“除了快餐店,电影院也成了他下手的好地方。”刘诚说,多个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显示,“红帽子”频频排队却从未掏钱,轮到他时就扭头转身再重新排队。
最爱“苹果”,
一部卖两千
3月11日中午,在泉城路一电影院售票口,历下公安泉城路派出所的民警将正在排队的小伙阿超抓获。
阿超,老家济阳,从小在东北长大。别看他只有24岁,却已有两次盗窃被抓经历。
“2009年他在泉城路附近利用掀门帘的方式行窃,被济南公安公交分局抓获。”刘诚介绍,2010年底,阿超在济泺路长途汽车站附近行窃时又被民警抓了现行。
2011年底,刑满释放的阿超返回东北。2012年1月份,回到济南的阿超利用周末泉城路附近快餐店、电影院人多拥挤的情况,掏包行窃。
“他爱偷‘苹果’。”民警说,阿超一边排队一边找寻打电话的市民。若对方手机不错,他就尾随对方排队,然后一碰二看三伸手,“一部苹果手机他能卖两千多元,其他的手机卖一千元左右。”
阿超向民警交代,他从一月份至今已在泉城路附近作案二十多起,目前警方已查实十多起,此案也在进一步调查中。
同时,泉城路派出所的刘诚也提醒市民,周末在快餐店、电影院排队时,最好能将手机、钱包放在衣服内侧口袋;即便放在外侧口袋,也最好能将口袋的拉锁拉上。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