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0 07:03:00 我要评论
赵壁 姜萌 来源:齐鲁晚报最新报道:
新华网快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对青岛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本报青岛3月19日讯(记者 赵壁 姜萌) 记者从19日举行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聂磊涉黑案将于3月20日,在青岛胶州法院宣判。
青岛中院院长邹川宁说,聂磊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堪称青岛涉黑第一案,备受社会关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高度重视,组织了专门的领导班子和审判人员提前介入,并于去年12月20日至3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目前,聂磊涉黑案已经基本审理完毕。
聂磊案涉案人员多达140余人,判决书长达几百页。为了整理判决书,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从今年元旦到春节假期几乎无休。
邹川宁说,聂磊案审理的难点在于,不少部门机关为聂磊充当“保护伞”,将很大一部分证据销毁,导致无从查证。
另外,聂磊和他的黑势力团伙在岛城嚣张多年,犯案时间长达十几年,作案数量巨大。聂磊还聘请了很多“大腕”律师为其辩护,法官要将公诉机关指控的每一项罪名进行仔细确认,难度很大。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