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30 07:07:00 我要评论
崔滨 修从涛 来源: 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5月29日讯(记者 崔滨 修从涛)济南市政府29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正式同意设立济南综合保税区;这是继潍坊综合保税区后,我省第二家综合保税区。加上目前青岛和烟台两大保税港区,我省各类保税区已增至4席。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同意设立济南综合保税区的批复》,正式批准同意设立济南综合保税区。据了解,该综合保税区总规划面积5.22平方公里。目前,区内拥有各类企业60多家,总投资额40多亿元,主要涉及电子、服装、机械、汽车、家具等行业。这是继潍坊综合保税区之后我省第2家综合保税区,也是全国第21个综合保税区。
济南综合保税区是由济南出口加工区转型升级而成。出口加工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不仅可以有更多企业入驻,而且在开放层次、政策优惠、产业政策方面,企业可以得到更多实惠。据了解,综合保税区是集保税加工、保税物流、金融服务、进出口贸易、国际中转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可享受免税、保税、退税、免证等诸多优惠政策。
“依照国家有关出口退税规定,济南设立综合保税区后,可以减少企业运输、储存成本。同时,在出口加工区实行特殊的外汇政策。”据介绍,在综合保税区域内,还可开展口岸作业业务,海关、商检等部门在园区内查验货物后,可在任何口岸转关出口,无须再开箱查验。
除济南、潍坊两个综合保税区外,我省还有青岛和烟台两个保税港区,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各拥有两个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的省份。以各类保税区为龙头的园区经济,2011年完成进出口总额1240亿美元,占全省外贸总额的53%;吸引到账外资62亿美元,占全省总额的56%。
保税区和保税港区
综合保税区是设立在内陆地区的具有保税港区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园区内企业能享受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在发生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时,处于综合保税区中的企业,还能享受到手续简化、流程快捷等便利。
保税港区比综合保税区功能更为齐全,它将原有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等多种外向型功能区合并为更开放、功能更综合的园区。在保税港区内,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可予以保税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从保税港区运往境外的货物,可免征出口关税;保税港区企业生产的产品,免征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国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照规定实行退税。 本报记者 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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